cnfrance2017 2018年11月07日 (0)
21世纪经济报道 袁雪
在法国,对福利制度的改革似乎形成“谁改革,谁下台”的政治规律。
1995年,希拉克上台伊始,提出社会保障拯救计划。但政府的设想还未付诸实施,就引发了一场全国规模的抗议浪潮,许多改革计划被迫中止。
1997年,希拉克解散议会,提前举行立法选举,企图强制推行改革。但选举前,关于希拉克将在选举获胜后大幅削减福利经费、推行强硬改革路线的消息不胫而走,引起大批福利制度受益人的恐慌,结果左翼在选举中获胜,希拉克拟议中的改革尚未实施就胎死腹中。
正是在这种“政治诅咒”下,2012年法国大选几乎无人提及对福利制度的深刻改革,仅争论细枝末节,而回避真正的问题。
法国“摇篮到坟墓”的福利制度覆盖全国99%的人,并且条分缕析覆盖各个特定人群,由此造成的相互之间的“攀比”,也拉高了政府支付社会福利的成本;但如果不攀比,则又容易造成社会阶层的分裂。
在高昂的福利支出面前,过去35年来,法国从未实现过预算盈余或平衡。有如养老金赤字已经成为法国政府的一大痛处。
由此,主要候选人萨科齐和奥朗德在经济上是紧缩还是刺激的分歧,被大选舞台上的聚光灯照着,分外显眼。选民开始了“站队”。
少人问津的福利制度
平等观念恐怕在法国体现得最为突出。法国福利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在生活顺利时,所有公民都可享受到同等的、高质量的公共服务,例如教育和医疗;而在境况不好时,则可获得必要的帮助以维持体面的生活,例如对失业的保障。
“在养老、医疗、家庭补助等方面,法国可以说是最为慷慨的国家”,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攻福利制度的研究主任阿兰·特拉努瓦(Alain Trannoy)称。
特别是在医疗保险方面,不仅领薪者本人可享受,其配偶、子女及其赡养的老人也都能享受,这种连带关系使医保覆盖了全体社会成员。但正是这种平等观念,一旦对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就会对社会冲击巨大。
对退休年龄的争论,是大选中唯一牵扯到福利制度问题。现任总统萨科齐在5年前承诺进行改革,但直到任期将要结束,才最终将法国的退休年龄从60岁升至62岁,在其间他抵住了多次百万人游行抗议的压力。
中左翼的奥朗德反而对不受欢迎的62岁退休制提出挑战,称连续工作41年者可以在60岁退休,其他退休条例还可以商榷。
即使如此,经合组织(OECD)的法国经济专家巴拉日·埃格特(Balazs Egert)认为当下的讨论有些枉然。“应该将退休年龄与寿命长度的变化挂钩,就不需要每5年就争论一下是否需要提高退休年龄。”
实际上,养老金的赤字已经是法国政府赤字的一个重头。养老金的赤字已经达到100亿欧元,这些全部都由政府发行债券来填补漏洞。
OECD的埃格特认为,要解决这个问题,最好是将退休年龄与法国人的寿命长度自动关联,这将是一种“自然的过渡”。
对于社会福利来说,除了其可持续性,对人的激励设计也同样重要。在法国,年龄在50岁以下的劳动力失业后可领取2年的失业保障;50岁以上则可领取3年的保障。
尽管这种机制不至于让人因失业而穷困潦倒,但却没有任何机制帮助失业的人提高其工作技能,摆脱在社会经济底层的命运。这也部分造成社会阶层的分裂。
谁来为高福利买单
优厚保障的背后是资金的支持。法国的福利保障一方面由企业和个人缴纳,一方面靠公共支出支撑,这两部分都对法国的经济造成消极影响。
在企业和个人缴纳方面,医疗保险和福利费用等非薪资劳工成本占到总成本的49%,比德国的28%几乎高一倍,“这直接导致了法国的人力成本在世界上也是非常高的”,阿兰·特拉努瓦说,“这本应该是此次大选最急迫考虑的问题,但是很遗憾,没有候选人对此寄予重视。”
从1999年至2010年,德国单位劳工成本仅上升2%,而法国的升幅超过20%,这是因为法国通过促使薪资上升以刺激国内需求。2000年,法国每小时的人力成本比德国低8%,而今天则要比德国高出10%,德国联邦统计局称,2010年国内时薪平均为29.20欧元,比法国低12%。
这直接造成法国自2000年就开始一直为经常账户逆差,而在1990年代一直是保持顺差,在法国2011年贸易逆差达到696亿欧元,较2010年515亿欧元的逆差大幅扩大,为历史最高值。
欧洲有两种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,一种是俾斯麦创立的德国模式,另一种是英国模式。德国模式以职业义务保险为基础,只有就业者及其亲属方可享受,资金来源主要为按工资比例计征的分摊金;英国模式则面向全体公民,所需资金来自国家税收,由国家统一管理,人人均可享受。
法国模式既有德国模式的经验, 又汲取了英国模式的某些特点,资金部分来自国家税收,另一部分来自雇主和领薪者缴纳的分摊金。
这造成一方面企业和个人的赋税比例过高,削弱企业投资和个人消费的热情。据KP摩根统计,法国对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个人赋税比例要超过英国、丹麦和瑞典。
法国的大公司在进行产业转移时呈现出与德国不同的路径:法国往往将整个生产线转移至低成本地区,而德国则部分转移生产链,研发、企业策略和高附加值的部门仍留在德国。例如位列世界500强的法国企业施耐德每年仅有8%的营业额发生在法国本土。
埃格特分析称这与法国的人力成本和赋税负担过大有关。而更令他担忧的是,法国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还要大于这些大企业,“大企业可以通过将业务转移至国外,或者优化纳税结构相对减少交税的数额”。
另一方面,在过去35年来,法国从未实现过预算盈余或平衡。由于在经济危机期间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,预算赤字在近年来飙升至GDP的5.2%。
“这样的赤字规模由两方面原因造成,要么就是税率过低,要么是支出过高,但法国税收水平已经很高,所以问题可能出在支出方面”, 埃格特称。法国的公共支出占GDP的56%,远高于OECD国家43%的平均水平,甚至比福利条件最好的瑞典还要高出6个百分点。
OECD就此给出的建议是,法国应该建立一套系统审视公共支出的效率和效果的机制,例如如何保持医疗福利的高水平服务,但同时加强其支出的效率。
一方面是企业赋税过高,导致竞争力丧失,另一方面又是公共支出高涨,埃格特和特拉努瓦开出了相似的解药:转向英国模式,减少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负担,增加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小的税收渠道,“优先考虑环境税和财产税,增值税次之”, 埃格特建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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